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2019年河北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我省将依托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规范提升一批农民合作社,实现农业园区、特色优势产业和农民合作社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到2019年底,我省将培育提升400家以上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评选出10个“十佳”农民合作社,培育2个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10个整县推进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和20个整县推进高质量发展示范乡(镇)。
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统购统销、统防统治、统耕统种等全程服务,提升农业服务规模化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托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靠科技,引进新特优品种和技术,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获取更多产业链后移产生的附加值。鼓励引导合作社发展体验农业、智慧农业、旅游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进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支持合作社开展直销直营,开展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拓宽销售渠道。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