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13个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2019-01-12 17:41:36 来源: 长城网

  会议现场。

  长城网1月11日讯(记者王棋)11日,河北省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在石家庄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广播电视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个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近期,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当前“保健”市场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各部门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病弱群体违法营销保健品的行为,提升消费者对保健品的安全消费意识,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

  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三)重点时段。春节等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

  (四)重点行为。重点检查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及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重点整治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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