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张登峰)11月19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省民政厅厅长赵文海受省政府委托,向大会作了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人数为120万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297元,农村低保补助金平均发放标准达到每月227元,较2012年有较大幅度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分别提高了138%和106%。
“河北省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帮扶,做到应建尽建;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赵文海介绍,截至今年6月,全省建档立卡系统内未脱贫人口105.9万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55.3万人,占贫困人口的52.2%;农村特困人员4.6万人,占贫困人口的4.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共计59.9万,占系统内未脱贫总人口的56.5%。
据介绍,河北省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低保标准的年增长系数设定为10%,以2017年低保最低指导标准农村3300元/年,2018年至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分别达到3600元/年、4000元/年和4400元/年,保证脱贫攻坚期内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扶贫标准。
2018年,中央财政下拨河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助补助资金达到71.5亿元,省本级财政资金达到19亿元,合计90.5亿元。中央和省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持续增加,全省农村低保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指出,虽然近年来河北省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着家庭经济状况核实难、认定低保对象手段较为单一、农村低保监督问责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有待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较为薄弱等现实问题。
赵文海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核查手段,提高农村低保精准认定水平和保障率,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监控范围,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