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长城网11月7日讯(记者张艺萌)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11月7日,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检察院和河北省法院联合召开部署会议,决定自今年11月初至2019年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18-2019)”专项行动,全面拉开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战线,重点打响“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和“净土保卫战”三场保卫战。
据悉,在刑事司法战线,将重点打击8类犯罪行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的;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通过私自设置管道排放有毒气体的;
以危险废物液体冒充“锅炉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焚融废塑料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
对政府维护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监测数据的,或者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非法生产、销售不达标的劣质燃油、散煤的。
在行政执法战线,将重点打击5类违法行为:非法焚烧秸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焚烧或热熔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严重超标排放的汽柴油货车;环保部门移交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的等违法行为。
将围绕江河湖海重点打击以下违法犯罪活动:水污染十大重点行业(即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和“十小”涉水企业(即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硫、炼油、电镀、农药等)向流域内非法排放、倾倒生产废液等违法犯罪行为;私设暗管向流域内非法排放的违法犯罪行为;
向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流域内的污水处理厂故意向河道内非法超标排放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企业明知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处置能力,而非法向其排放生产废液,致使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运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涉危险废物犯罪为主攻方向,重点打击6类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渗坑、渗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私设暗管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高压灌注向地下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集中指向、媒体曝光、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