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冯立华)日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于10月31日18时至11月5日0时启动Ⅱ应急响应。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日—4日,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受偏南气流、温度升高和湿度增大影响,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廊坊、唐山、沧州)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4日白天,新一轮冷空气自北向南开始影响我省,扩散条件逐步转好,5日0时,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