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公布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区、城镇)复查情况的通报,21个城市(县城、城区、城镇)通过复查,1县通过复核,1市需要整改。
根据《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评选办法和标准》,新乐市、任丘市、遵化市、霸州市、三河市、沙河市、井陉县、怀安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定兴县、涞水县、易县、青县、献县、枣强县、阜城县、安平县、清河县、新河县,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白沟镇基本达到标准要求,通过复查;隆尧县通过复核。以上县市(区、镇)保留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区、城镇)称号。涿州市存在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环境容貌整治不达标问题,均属于一票否决项,需限期整改。
以上县市(区、镇)将更好地发挥创建园林城对促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的抓手作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国家园林城的创建目标,进一步创新理念,加大创建力度,全面提升县市(区、镇)城区建设管理水平。涿州市要针对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2019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届时,省住建厅将再次组织复核。如复核仍不达标,将按照省级园林城评选办法规定,取消“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责任编辑:赵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