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中央已明确的8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确定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包含哪些领域?哪些方面?一起来看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改革总体部署,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稳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省以下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在高质量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赵文强